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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吴卫人〔20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技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三)《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2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四)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除本《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具备。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与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8号楼一楼大厅(吴江区公园路176号)。
(二)报名程序
(1)签署并提交《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提前下载并准确填写)。
(3)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供单位留存。
(4)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供单位留存。
(5)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公告规定,同时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和代报委托书。
(6)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者另需提供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
(7)资格审查。
(8)缴费。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予退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9)发放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考生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的规定,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并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8月3日的13:00-16:00,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且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官网公告。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并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成功领取《面试通知单》后,面试费不予退回。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和官网公告。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进场候考,未能按时到达者将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
(5)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6)被录用者在通知报到时间内未能提供应聘单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或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至单位办理报到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7)新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限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期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现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和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相关考试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70(区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12-60905013(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岗位简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