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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一起学习《宪法》知识!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来源: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    浏览次数: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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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的知识你到底了解多少?

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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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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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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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共四章143条。

其中,第一章”总纲“,规定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等内容。例如,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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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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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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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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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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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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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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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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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公民的光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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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来源:中国普法、人民网

审核编辑:社工办

签发:张晓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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